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超6个月未结执行案件督查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2 15:54:15


    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各部门:

    根据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超6个月未结案件上报督查的暂行规定》和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市中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指挥、协调、督查该项工作的开展。

    组  长:赵  景 电话 :8158266   139*****

    副组长:范东南 电话:8158278  186139*****

    成  员:朱金山 电话:8158716   186186139*****

    张淮滨 电话:8158113   135186186139*****

    柴国安 电话:8158199   186135186186139*****

    马  衡 电话:8158905   138186135186186139*****

    评查组共分四个小组:

    第一小组:  张淮滨 电话:8158113  135186186139*****

    赵  明 电话:8158968  186135138186135186186139*****

    郭金举 电话:8158968  186186135138186135186186139*****

    负责评查:项城、沈丘、淮阳法院。

    第二小组:朱金山 电话:8158716   186186139*****

    李四伟 电话:8158408   139186186186135138186135186186139*****

    刘  弋 电话:8158126  186139186186186135138186135186186139*****

    负责评查:商水、西华、扶沟法院。

    第三小组:柴国安 电话:8158199   186135186186139*****

    董小厂 电话:8158128   183186186139186186186135138186135186186139*****

    赵跃进 电话:8158128   186183186186139186186186135138186135186186139*****

    陈  静 电话:8158128   186186183186186139186186186135138186135186186139*****

    负责评查:太康、郸城、鹿邑法院。

    第四小组:范东南 电话:8158278   186139*****

    马  衡 电话:8158905   138186135186186139*****

    李全中 电话:8158107   139138186186186183186186139186186186135138186135186186139*****

    负责评查:中院、川汇区法院,汇总报表及材料上报省高院。

    二、办公地点:市中院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院401室,联系人: 马衡。

    三、方法步骤。

    1、各基层法院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联系人。领导小组及联系人名单于2016年3月15日12时前上报中院执行局工作邮箱:zkzyzxj@163.com。

    2、自2016年3月1日起,各基层法院应当在每月15日前将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中院执行局和纪检监察部门。

    3、中院对各基层法院上报的报表和有关材料进行排查并提出评查意见,分别情况予以处理:符合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的,应在评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裁定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发现执行人员有违法违纪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4、中院将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5、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向中院报告解决。

    周口中院执行局

    2016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czh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01546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