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经西华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赞华提请,西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岳建华等140名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西华县司法局牵头,会同西华县法院、西华县公安局组成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程序,对拟提请人选任职资格、工作能力、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候选人的违法记录审查;县法院负责候选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审查;县司法局负责候选人是否是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查;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候选人是否曾经担任过人民陪审员超过两届以及是否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审查。最终确定了140名政治素养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拟任人选。
这次提请任命的140名人民陪审员,来自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不同行业,最大程度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工人7名,农民27名,教师17名,医生8名,在职干部68名,其他13名;学历层次比往届较高,其中本科学历25人,大中专学历76人,高中学历37人。年龄结构更趋合理,28-40岁的41名,41-49岁的31名,50-60岁的56名,60岁以上的12名,体现了老中青相结合,中青年占大多数优势。
140名拟任人民陪审员,整体素质较高,结构、比例比较合理,既有广泛性,又具有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诉求,为我县今后人民陪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张任命书,象征的是国家权力,昭示的是公仆责任,代表着人民的重托,凝结着组织的信任。
西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晓燕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人民陪审员提出要求: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全心全意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二是增强法治意识,要认真学习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三是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