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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法院电话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09-08-03 08:42:46


西华法院电话调解化纠纷

7月30日,西华法院通过电话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务工的离婚案件,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时间,节省了开支,当事人都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原告张某与被告高某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在深圳打工,被告在广州打工,二人不在一起生活,时间一久,双方之间产生误解、隔阂。原告张某遂提出与被告高某离婚,高某认为张某在外有第三者,坚决不同意离婚。开庭时双方意见分歧比较大,矛盾激化,庭后双方均急着到外地上班了。该院西夏法庭法官考虑到,当事人与法庭相隔千里,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再将当事人重新组织到一块进行调解势必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同时给工作也会造成影响,就按庭审笔录中的地址,找到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取得当事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法官打电话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把双方父母叫到法庭,由双方父母在场,通过电话调解达成了离婚协议。法庭先把调解笔录及协议笔录寄给原告张某,张某确认无异议后又把笔录寄到法庭,后法庭又把笔录寄给被告高某,高某确认无异议后,再把笔录寄回来,法庭再制作调解书,这样,共花邮寄费不到100元。即节省了当事人来回车旅费,又不耽误工作时间,双方父母代替当事人当庭履行了协议中的给付义务。

这是西华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又一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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