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一执行案件申请人在夏雨中向西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两面锦旗,感谢执行干警梁振中高效执行,并连声道谢。
2019年11月,田某向宋某借了50万元,并约定利息2分。2021年3月30日,西华法院判决田某偿还宋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田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宋某于2021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田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还是没有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将田某拘传至法院,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和将会会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和执行措施的威慑,田某当场表示筹款履行义务。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宋某到法院领取案件款。
仅一个多月的时间,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申请人宋某感受到了西华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力度和决心,特地送来两面锦旗表示谢意。这两面锦旗凝聚着西华法院执行干警的汗水和付出,代表着人民群众对西华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西华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