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 昆山人民法庭:医疗责任引纠纷 耐心调解当庭和

  发布时间:2022-08-04 22:26:08



    近日,西华县人民法院昆山人民法庭调解结案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当庭和解,案结事了。

    2021年2月28日,原告霍某因剖宫产手术到被告西华某医院住院治疗,因手术医生对患者伤口处理不当,导致原告伤口感染,以致原告又到周口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2天。原告认为医院操作不当引起患者再次感染,被告理应对原告治疗及各项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

    承办法官王冬梅庭长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调解能达到矛盾化解,案结事了。但该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面对面调解原告会情绪激动,不利于调解。于是,王冬梅庭长就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经过多次沟通和调解,双方态度均有缓和且达成初步调解意见,王冬梅庭长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昆山人民法庭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

责任编辑:czh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0153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