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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1000余万元,西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19 18:11:47



5月19日,西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纠纷解决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基本案情

2018年7月28日,被告周口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实业公司”)将位于周口市西华县迎宾大道与仁和路交叉口的西华县大富城二期项目工程发包给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包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建筑公司将整体工程交由原告实际施工,并签订协议。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立即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投入大量人力,组织材料、机械、财力进行实际施工建设。现原告已完成涉案项目工程,项目实际结算价为72740564元,且质量验收合格,达到交付条件,但被告某实业公司未能支付原告工程款,导致原告对外产生高额利息损失。原告对涉案工程进行实际的施工建设,被告拒不支付工程款的行为严重侵犯原告合法权益,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请求判令被告某实业公司向原告周某军支付工程款14253187.25元及利息14253187.25元及利息

法官调解

由于某实业公司是招商引资企业,且涉案数额巨大,本着减少企业诉累,最大程度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目的。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联系原被告数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被告对案件事实无异议,认为欠原告工程款属实,现在公司周转资金困难,要求分期偿还。主审法官分别与双方代理律师多次电话沟通交流,在双方仍有调解意向的情况下,决定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来法院进行当面调解,5月19日,经过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与当事企业老板多次电话沟通协调和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某实业公司欠原告周某军工程款10616159.05元,分成七期支付给原告。本案的各项诉讼费用由被告某实业公司承担,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直是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西华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把庭前调、庭审调、庭后调贯彻始终,坚持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充分发挥调解、审判在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引领作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精准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czh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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