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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柔性司法暖童心 调解化纷护成长

  发布时间:2026-06-12 17:42:19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既要守住法治底线,也要彰显司法温度。大王庄法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以柔性司法、情理相融的办案方式,妥善化解青少年矛盾纠纷,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西华法院大王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殴打他人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法官摒弃机械裁判,坚持调解优先、教育为主,彻底化解双方家庭矛盾、修复少年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事息。

    【基本案情】年少冲动酿冲突,未成年人打闹致人受伤

    2026年1月5日晚,张某、王某航因琐事纠纷,伙同陈某在西华县某浴池附近麦地对王某实施殴打,致王某轻微伤。事发后,张某、王某航家属积极赔偿,但陈某及其监护人未履行赔偿责任。公安机关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因陈某未满16周岁、系初次违法,依法不予执行拘留。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方将陈某等人诉至法院,引发本次未成年人侵权纠纷。

    【司法调处】柔性办案暖人心,教育感化化解隔阂

    承办法官付红霞综合考量本案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纠纷系年少冲动引发、无深层恩怨、邻里相识等特点,没有简单一判了之,优先启动调解程序,坚持柔性调处、教育前置,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修复社会关系。

    一、安抚受害方,扎实保障合法权益

    法官耐心倾听受害方诉求,细致讲解未成年人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规定,全程保障受害方合法权益,同步做好心理安抚,尽力降低事件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影响。

    二、以案释法教育,筑牢少年法治底线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陈某,法官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明确告知:年少打闹并非小事,随意殴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未成年人同样需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通过情理交融的教育引导,促使其真心认错、知错、改错,树立敬畏法律的正确观念。

    三、压实监护责任,补齐家庭教育短板

    法官对陈某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着重强调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督促监护人深刻反思监管缺位问题,切实加强日常管教、法治教育和正向引导,从源头杜绝未成年人冲动滋事、暴力纠纷。

    【案件结果】纠纷圆满清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相较于刚性判决,温情调解更有利于挽救未成年人、修复家庭与邻里关系。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居中调解,双方家庭放下对立情绪,本着互谅互让、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

    陈某及其监护人当场足额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方自愿撤诉。本案纠纷彻底化解,真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教育效果有机统一。

    【法官说法】未成年人滋事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很多家长存在“孩子打架只是闹着玩”的误区,忽视了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违法性。本案法官结合案情作出普法提醒:

    1. 未成年侵权,监护人须担责。年龄不是违法“挡箭牌”,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还将承担治安乃至刑事责任,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未来升学、生活。

    2. 家庭教育是第一道防线。监护人要常态化开展法治、品德和情绪教育,及时纠正孩子冲动、霸道、暴力等不良习性,教会孩子理性处事、友善待人

    3. 青少年要远离暴力纠纷。遇事冷静克制,拒绝以暴制暴、打架滋事,自觉遵纪守法,尊重和保护他人人身权利。

    【工作结语】以法为盾,用心守护少年向阳成长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任重道远,留守少年关爱帮扶更是基层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大王庄法庭立足“一庭一策”工作规划,聚焦未成年人民事纠纷、留守儿童管护缺失、青少年矛盾化解等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策、精准发力,着力破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短板弱项。下一步,大王庄法庭将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与普法宣传活动,始终秉持“柔性司法、用心护苗”的工作理念,在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教育优先、调解优先,做到依法办案与温情帮教并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czh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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