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华县奉母镇65岁的宋某的一辆老年三轮摩托车被人偷走,心中实在不平衡,便寻思着也偷别人一辆摩托车挽回损失,刚得手,即被抓获。近日,西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8年12月8日上午,被告人宋某骑着自己的一老年三轮摩托车到西华县艾岗乡卫生院去看腿时所骑摩托车被人偷走,走到艾岗街上孙某的门诊部前,看到停放一辆洛嘉牌老年三轮摩托车,遂盗走。经鉴定,该摩托价值3600元,案发后,赃物提取退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宋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