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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法院西夏法庭维护农民工权益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0-03-17 08:15:03



在全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西华法院西夏法庭按照活动要求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09年11月份,10位民工到西华法院西夏法庭反映称,2008年10月份在西夏镇庄铺村建鸡场时,包工头孟某拖欠10位民工的工资款167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一怒之下将包工头孟某告上法庭。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适用简易程度确定了开庭时间。承办该案件的张秋美法官考虑到拖欠工资时间长,并且所打欠条的包工头是舞阳县人,现在不在西华县内施工,这个案件快速解决有一定的难度,感觉压力很大。当得知包工头孟某现在太康县内施工时,张庭长就立即驱车到太康县找到孟某。孟态度非常好,一再表示开庭时把工资还给农民工,并互留了电话号码,张法官心里稍微松了口气。为保证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张法官天天给被告打电话,每次通电话孟某保证的都非常好,一再表示开庭那一天付工资款。开庭时,被告孟某未到,再打电话已是无法接通。

张法官只好按法律程序,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审理此案。但又考虑到缺席判决会给以后带来很大的执行难度,张法官详细地询问情况,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终于发现该工程真正的包工头是李某,孟某是负责施工人。张法官当即告知十位民工追加李某为被告。可此时孟某已不干了,但孟某拖欠的工资李愿意负责偿还,并且保证半个月一定还,这时张法官真松了一口气。可到了半个月后,打李某电话已欠费停机。多方打听,获知李某另一个手机号码。打电话,李不接;想发短信用诚心感化他,没回音。只好用别人的手机给他打电话,但李某表示他不会给钱,让找孟某。

张法官此时意识到再做工作也无济于事,于是调整工作思路,查找该工程的对外负责工程分包情况,了解到李某的工程款部分未领完,张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一面向该工程经理介绍案情,取得其支持,一面向主管院长汇报,准备冻结李某的部分工程款。这时的李某坐不住了,主动给张法官打电话表示,愿意先付10000元,下余款6700元10天内一次付完。于是10位农民工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李当即履行工资款10000元。10天后,农民工拿到余下工资款的同时,也送来一面锦旗: “人民的好法官、农民工的保护神”,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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