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法院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中,坚持做到“四结合”,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
一是“学”与“用”相结合。在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规中,首先狠抓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廉政准则》中的“八项禁止、五十二个不准”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逐项逐字地学,原原本本地学,把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自律”为基础,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组织本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县委党校《廉政准则》培训班,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于个别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社会舆论、网络监督、信访举报等监督作用,让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通过“自律”和“他律”的结合,确保《廉政准则》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
三是“领导带动”与“干部互动”相结合。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中,院党组认真作模范表率,在勤学习、抓落实、受监督方面切实带好头,做好示范。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也积极响应、积极行动,形成一种上下联动,相互推动的新格局,使贯彻落实更具活力,更有实效。
四是“宣传教育”与“专题活动”相结合。为确保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该院《廉政准则》学习活动办公室积极创新教育模式和载体,结合正在开展的“无违法违纪年”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宣传栏、随案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廉政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政准则》,引导当事人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和监督法院廉政建设。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作为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廉政文化“四进”、“六有”活动。把《廉政准则》强调的“八项禁止、五十二个不准”和中纪委贺国强书记提出的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个方面要切实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