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年少不守法 多次盗窃领刑罚
刚刚高中毕业的高原没有外出打工挣钱,而是在家想着发点歪财,不曾想,刚伸手几次就被抓获。4月7日,西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原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9月份,被告人高原高中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便伙同他人窜到西华县田口乡陈楼小学院内,盗窃被害人陈某一辆电动车,经鉴定价值1000元。同年10月份,高原又盗窃他人三轮车上的三块电瓶和柴油,经鉴定价值3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年内多次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