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 盗窃再入监
作者:刘红梅 发布时间:2010-05-09 10:08:13
被告人杜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多次盗窃。近日,西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杜某1991年10月1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刑满释放后,在2001年腊月的一天夜里,杜某伙同他人窜至西华县艾岗乡邵棉家盗窃耕牛一头。后杜某又三次伙同他人窜至郾城县盗窃耕牛五头,均销赃分肥。六头耕牛共计价值1232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宋营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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