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规范警车使用,根据最高院、省高院关于法院系统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西华法院高度重视,通过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警车的管理和使用。
一是成立了警车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车辆使用单位的职责,明确管理单位管理职责,对警车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是建立警车台账、加强驾驶员教育。对全院警车登记造册备案,召开了全院驾驶员安全行车工作会议,加强法律法规意识和工作纪律意识教育。要求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时刻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自觉养成遵章守纪、安全行车的良好习惯。
三是实行派车单制度。规定所有警用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如需外出,由分管院长审批派车,派车单内容涵盖了使用庭室、使用干警、车辆号牌、使用时间、事由、出车去向、返回时间等。
四是警用车辆节假日一律封存,不得随意外出。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除履行审批手续外,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方可驶出。下班的警车一律停放在院内,非公务不准晚间出车。
五是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督导检查,实行每月通报制度。组织纪检监察、办公室不定期惊醒明察、暗访。对违章违规使用警车的相关责任人一经发现一律问责,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