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十棵 判处管制一年
作者:李相君 发布时间:2011-04-06 16:39:50
近日,西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伐林木案。被告人王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管制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份,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盗伐西华县红花镇下郭桥行政村村民的杨树共10棵,经鉴定杨树的合计材积为2.6830立方米。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宋营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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