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1月20日下午,被告人王某驾驶自己的货车窜至河南省西华县,以假名刘某的名义与受害人邓某取得联系,取得邓某的信任,已为邓某运输玉米为由骗取邓某玉米四十二吨,后被告人王某派两名不明真相的司机将该四十二吨玉米拉至山东省卖掉,得赃款79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庭审中自愿认罪,在案发后将赃款全部退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