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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之事无小事

西华法院执行三庭执结 一起十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1-06-09 07:39:12



近日,西华法院执行三庭同时收到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两面锦旗,申请人江梅、马喜军、赵建民对西华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赞赏,被执行人姚赞民对西华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三申请人并写一封感谢信感谢执行人员对该案的执行跟踪服务,使这起长达10年的民间借款纠纷案件执行不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且达到了执法的最佳社会效果。

2001年,黄泛区农场的职工江梅、马喜军、赵建民起诉的姚赞民借款纠纷三个案件的法律文书都发生了法律效力,但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当事人的申请,三案件进行了合并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将被执行人姚赞民位于黄泛区农场农垦大道北段的门面楼房予以了查封。2003年物价部门对该楼房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为123904元。该案双方当事人对房价的评估、拍卖及以物抵债的过户意见产生很大分歧,多次执行未果。由于该案立案执行长达10年之久,为尽快执结此案,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开会研究案情,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并多方了解黄泛区农场的房地产价格,找准解决双方争执焦点的切入点,深入细致地连续两天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在今年4月7日晚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以365000元的协议价格用该套楼房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江梅、马喜军、赵建民再支付给被执行人姚赞民抵偿305000元债务后楼房价值的差额60000元。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为了防止出现执行反复,执行干警牺牲双休日休息时间,督促双方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并做好了双方当事人的善后工作。执行人员为了彻底执结此案,多次到黄泛区农场房产部门、土地部门协调过户事宜,后黄泛区农场房产部门、土地部门给三申请执行人给予了房产和土地过户。这起拖了10年之久的执行积案最终圆满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感 谢 信

西华县人民法院:

我们是黄泛区农场职工江梅、赵建民、马喜军,诚心感谢贵院执行三庭庭长齐军平、副庭长刘海勇,坚持正义,公正执法,挽回我们的损失,为我们讨回公道,彰显了法律的严肃公平,树立了人民法官维护正义的高大形象。

2000年,泛区职工姚占民借用我们三人的钱,但长期不还,无奈我们起诉到贵院,2001年经西华县人民法院判决姚占民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某些执法者留有私情,不敢公正执法,使我们的案件一直得不到执行,挫伤了我们的感情,也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1年4月齐军平、刘海勇接手此案后,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在细致调查案件经过后,迅速处理,严格执法,最终将积压了十多年的案件圆满了结,还法律以尊严,结民众以公平。

尊敬的西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你们身为地方老百姓的父母官,将国家赋予的权力和义务认真的贯彻落实到为人民办实事上,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群众事无小事”这句话在你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是你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创造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为了人民安居乐业,企业健康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此,再次向贵院人民的好法官齐军平、刘海勇表示感谢,向贵院领导培养出这样的好干部表示祝贺,向贵院全体法律工作者致以最崇高的谢意!

黄泛区农场职工:江梅、赵建民、马喜军

2010年6月6 日

责任编辑:宋营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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