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某本来是去看望女友的,却顺手牵羊将其女友的金项链盗走。西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2月2日,被告人寇某从广东东莞来到西华县叶埠口乡冯某家看望女友冯某某,因冯某某外出打工,2月3日早晨,寇某趁冯某在厨房做饭之机,将其女友冯某某放在床头柜一照相机套内的金项链偷走,后被冯某追上要回。该金项链价值199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寇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将赃物退回,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