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华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荣阁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6月28日下午,被告人王荣阁伙同本村村民王来福(正在调查中)到西华营镇西街鑫鑫浴池去玩,二人到达浴池后发现有一辆两轮钻豹摩托车停放在院内,摩托车钥匙没有拨掉,被告人王荣阁提议将该辆摩托车偷走,二人遂将该摩托车骑回王来福家中,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4875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荣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且赃车已退还受害人,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