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华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李保钱有期徒刑四年。
1999年7月9日凌晨,被告人李保钱在发现其妻喝药自杀后,窜至李如顺家,将李如顺用砖砸伤后用刀砍李如顺的脖子,后将李如顺的母亲刘凤英、李如顺的侄子李保见砍伤后逃跑。经鉴定李如顺、刘凤英伤情为轻伤,李保见为轻微伤。被告人李保钱于2010年10月23日被抓获。归案后李保钱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30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保钱故意杀害他人,致被害人李如顺、刘凤英轻伤,李保见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本案属犯罪未遂,且归案后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