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华法院执行三庭成功执结了胡德申请执行李进书的土地侵权纠纷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矛盾深,争议大,而且牵涉房屋的拆迁,所以均赴京、赴省信访。执行干警们采取强制措施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用的执行方法,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最终履行,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这起长达两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画上了圆满句号。
胡德申请执行李进书土地侵权纠纷一案,西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进书停止侵害,并立即拆除在原告荒片地上的建筑物(厕所及房屋部分墙体)。送达后李进书上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口中院经开庭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告李进书仍对周口中院二审判决不服,被告李进书的委托代理人王景华向省高院申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指令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经周口中院再审,又维持了一、二审判决。
申请执行人胡德于2009年4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后,于2009年4月29日向李进书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于2009年5月29日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李进书逾期未履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勘验,并三番五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省、县领导也多次到现场查看并现场办公,但牵涉到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仍然很大。申请人胡德到省政法窗口信访,反映法院执行不力;被执行人李进书之妻(委托代理人)王景华在本案审理和执行阶段一直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并去北京信访,影响很大,并造成该案久执不结。
由于该案立案执行长达两年之久,为尽快执结此案,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开会研究案情,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9月23日上午,执行局抽调30名干警集中行动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进书及其家属情绪激动,暴力阻止执行,我们的执行干警被狗咬伤了两名。被狗咬伤的两名执行干警坚守执行岗位,经过近3个小时的执行,对该案部分予以了强制执行,并对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共三人予以了拘留,对四人分别处以一万元罚款。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妨碍执行的错误,并在9月28日与申请人就未执行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为了防止出现执行反复,执行干警牺牲双休日休息时间,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并做好了双方当事人的善后工作。这起拖了两年之久的执行积案最终圆满解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