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西华法院副院长李学勤担任审判长,与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鹏志、审判员郭胜利组成合议庭,审理了一起由八名未成年人犯罪的抢劫案。西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文祥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月8日9时许,被告人刘某、薛A、薛B、薛C、薛D、薛E等人窜至大王庄乡李庄中学,在学校院墙西北角处拦住了5名李庄中学学生刘A、刘B、赵某、王某、邓某,以暴力手段抢劫现金共50元,后刘某、薛A等6人翻墙入校,被告人刘某与在校学生房某、王某某提前约好,由被告人房某、王某某故意不关寝室门,从而使被告人刘某、薛A、薛B、薛C、薛D、薛E等6人顺利闯入二年级23-24、25-26、21-22学生寝室,以暴力、威胁手段对住校学生寝室6个班的53名学生实施抢劫,抢劫现金350多元。8名被告人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被害人人数达58人之多,8名被告人(6人自首)均为未成年人,还有两名是在校学生,社会影响较大,在该院刑事审判史上少见,经院领导研究,由主管刑事的副院长李学勤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司法警察大队从被告人押解、看管、值庭及安检等各个环节制定了周密的安保预案,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中,以李学勤副院长为审判长的合议庭显示出高超的庭审艺术和娴熟的驾驭庭审能力,庭审张弛有度,规范高效。庭审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教育,8名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给他人造成的危害,并当庭认错,同时希望法庭从轻判处。合议庭将在合议后,对本案择日宣判。
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对于规范指导审判工作,促进法院整体审判水平提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