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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法院分析寒暑假期间未成年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提出相应对策

  发布时间:2012-08-31 08:12:40


    西华法院对2009年以来本院所审理的未成年学生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以期从中找出未成年学生寒暑假期间犯罪的原因特点,并提出相应对策。2009年共受理未成年学生犯罪案件3件,判处3人,其中寒暑假期间犯罪案件1件,判处1人,比率为33%;2010年共受理未成年学生犯罪案件9件,判处9人,其中寒暑假期间犯罪案件3件,判处3人,比率为33%;2011年共受理未成年学生犯罪案件2件,判处2人,其中寒暑假期间犯罪案件1件,判处1人,比率为50%。

    一、未成年学生寒暑假期间犯罪的特点。

    统计数据表明,未成年学生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卷宗材料看,未成年学生犯罪呈现一些新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初犯年龄越来越小;二是犯罪形式团伙化,多与社会上未成人结伙作案;三是犯罪手段暴力化,有的被告人动辄暴力威胁,棍棒相加,甚至兵刃相见。四是犯罪随意化。多数未成年学生犯罪临时起意,随意性强。

    二、未成年学生寒暑假期间犯罪的原因。

    一是自身原因。未成年学生自身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模糊,辨别是非差,抵制诱惑能力不足,容易放任自己的行为,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家庭原因。父母外出打工、离异或者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加上学生放假,对未成年学生的管理、照顾出现空当。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是学校原因。当前学校教育重学习成绩,轻道德和法制教育。特别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管理不力,又没有与家长及时沟通,极易出现“教书不育人”的状况。

    四是社会原因。假期中,未成年学生容易受社会的一些不良现象影响,特别是受网吧、游戏厅中的不良文化和低俗风气的充斥,极易迷失自我,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三、对策。

    一是加强家庭预防。寒暑假期间,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理、照顾,适时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好子女的思想动态和行踪,及时做好疏导工作。

    二是学校要转变教育观念,重视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要加强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尤其放假前,做好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寒暑假期间的犯罪预防工作。

    三是净化寒暑假期间未成年学生的社会环境。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清理整顿不利于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娱乐场所,尤其是受未成年人欢迎的网吧、游戏厅。

    四是加大寒暑假期间法律宣传力度。尤其是在一些主要街道、娱乐场所、广场附近悬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同时依托西华电视台、电台,各乡镇广播站、村广播及其他媒体,扩大宣传声势。

责任编辑:宋营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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