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西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学勤和刑庭有关同志一行来到西华县凯鸿鞋业有限公司,将罪犯退缴的13300元赃款返还给公司。凯鸿鞋业公司董事总经理薛富雄感激地说:“没想到钱会追回来,出乎意料。非常感谢西华法院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感谢你们为此所作的工作和努力。”
西华县凯鸿鞋业有限公司是西华县政府200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公司以生产女鞋为主,产品销往欧美等国家。公司占地面积6万多平方米,其中有6条成型生产线,25个针车组,裁断机30台等其它全套制鞋设备。四年来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凯鸿鞋业公司员工张某、郭某监守自盗,伙同闫某(批捕在逃)于2010年10月28日晚,窜至西华县凯鸿鞋业有限公司成型二车间四楼,将闫某事先从车间墙上卸下的140余米电缆盗走,销赃后分肥。经鉴定,价值133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 张某、郭某 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郭某退缴赃款。钱款到账后,副院长李学勤带领刑庭有关人员一起,驱车来到西华县凯鸿鞋业有限公司将13300元的现金交到了薛总手中。同时李院长向薛总提出了建议,一是企业要关爱职工。了解职工基本生活情况,对家庭困难的,予以帮扶。二是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三是法院定期回访企业,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近年来,西华法院审结了很多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关的案件。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西华法院都始终从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创设良好的投资秩序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