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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种植罂粟 六旬老妇领刑

  发布时间:2013-07-26 16:14:22


    近日,西华法院公开宣判,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吴某管制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女,65岁。2012年12月份,在自家院中撒播罂粟种子,至2013年5月10日案发时,经现场清点,非法种植罂粟达1700株。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非法种植罂粟,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且悔罪,遂作出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曹志宏    

文章出处:西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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