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农村六旬老人组成一个扒房队,靠自己的劳力挣钱。但遗憾的是,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五人合力推倒墙体,造成5岁男孩被当场砸死、8岁女孩被砸伤的严重后果。
2013年3月24日,一个星期天,丁A、丁B、丁C、丁D和王某五人到西华县迟营乡丁营村给一户人家扒房子。在没有设施任何警戒标志,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五人合力将房主家的堂屋后墙推倒,推倒的墙体将5岁男孩当场砸死、8岁女孩被砸伤。
事后,五人非常懊悔,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二被害人家属214000元,取得被害方家属的了解。
法院认为,丁A、丁B、丁C、丁D和王某在扒房生产作业中,为设施安全警戒标志,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五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罪悔罪,表现较好,且已与二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西华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以丁A、丁B、丁C、丁D和王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各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