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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法院出台信息调研奖励办法四项举措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22 10:39:33


    为加强法院调研、信息等工作,西华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西华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对调研、信息、宣传、案例等工作考核、奖励均作出了全面、严格的规定,从四个方面加强信息调研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划定任务指标,确保信息调研数量和质量。该办法规定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撰写宣传、调研文章和工作信息等,结合该院绩效考核办法,下发各部门任务指标。并特别规定院领导、审委会委员每年需在省级以上载体发表调研文章一篇。

    二是纳入绩效考评,健全信息调研传工作管理机制。该办法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并作为各部门评优评先条件。职能部门每季度对各部门的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统计表进行年度考核、评比。

    三是将调研、信息工作与干警审判职称挂钩,助推信息调研工作新发展。凡干警拟提请任命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委会委员的必须提交当年在省级以上载体所发表的1篇调研文章或工作信息。否则,不予提请任命。

    四是建立奖惩制度,确保信息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该办法规定各部门未完成调研、信息、案例、宣传任务的,予以扣分;在此基础上,对完成调研、信息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不同级别单位、媒体,采用分类规定了不同的奖励额度。

    该办法的出台,激励广大干警积极撰写信息调研文章,助推法院信息调研工作新发展。

责任编辑:曹志宏    

文章出处:西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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