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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印章揽工程 骗取钱财玩失踪

  发布时间:2013-12-11 15:43:55


    12月9日,西华县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17日,被告人张某得知西华县有钢结构施工项目,就伪造了泰兴市中兴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印章,与刘某签订钢结构工程施工安装合同,工程标的600万元,工程位于西华县城东工业园区,工程名称为河南钧鼎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4层底商住宅楼,后刘某陆续给张某拨款686万元,张某未按合同施工,在工程没有完工的情况下,弃工离开,并拖欠工人工资、机械费用等30余万元。经鉴定:张某实际所干钢结构工程量及已制作到场未安装的钢架共价值5091995.3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本案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支持。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曹志宏    

文章出处:西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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