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行政首长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西华法院积极发挥协调沟通的能动作用,力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规范化,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2015年11月4日,西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华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的通知》已经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及时妥善处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并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明确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相关职责,并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备案制度,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对应当出庭应诉而不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予以通报,并取消该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评先资格。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涉及当地行政机关的3起案件,因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使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