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党组例会制度,每周五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对全院的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研究改进措施;
二是实行月通报、半月点评制度,每月对业务部门及每位审判人员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晾晒、通报、讲评;
三是实行办案标兵评比制度,每月、每季度、半年和年度评出积分前十名的审判人员为办案标兵,在讲评会上隆重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是实行案件评查制度,问责办每月对发回、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对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然后提交审委会决定是否进行追责;
五是实行双向问题清单制度,对审判质效运行出现的问题,每月向各部门分别发出问题清单,要求限期整改,各部门干警每月对院党组提出问题清单,每周五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形成双向良性循环。
同时开展“精品案件”评比、“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卷宗”评比、优秀庭审评比、优秀调研成果评比等“四评比”活动,激励办案法官快办案、办好案。